這兩日有社交媒體發表文章,內容提及一隻唐狗遺留獨守茶果嶺一間被清拆的寮屋。在這網站兩個社交平台——尤其是Instagram底下,有不少留言都批評飼主沒有盡責全力照顧動物,甚至咒罵本身家園已遭拆遷的村民。又有些意見認為,只要「有心做,一定可以安排到狗隻陪主人一齊上樓」。
有在其他區域面臨拆遷的寮屋居民看到這些留言感到十分無奈,其實過去在鄉村、寮屋聚落的拆遷事件,上述的事情已經發生過無數次,在寮屋清拆時有動物遺留在村裡。
這種情況當然並不理想,但相比絕少數蓄意不處理動物的飼主村民,更多村民農戶在拆遷時,本身已面臨各種壓力,而遷出後安置的地方亦不一定容許動物一同安置。亦有街坊提起,城市人對於圈養動物、視貓狗為「寵物」的觀念跟在鄉村或寮屋居有很大差異,這些差異亦會導致偏見發生。
在近年面臨拆遷、尤其跟市區相對接近(如九龍三村)的寮屋區裡,不少村民大多都是基層街坊,本身他們未必有飼養動物的意圖。然而,這些村落由於跟市區相鄰,一些走失、流浪貓狗很容易在這些地方稍為容身,有些村民見到這些流浪動物會起惻忍之心開始餵飼,久而久之形成一種「放養」的狀態。有些貓狗可能在義工協助下做絕育,但亦有不少因為難以捕捉、而社區裡又有足夠食物生存,一直都無法處理。
這些貓狗亦不一定有「一位」飼主,我們過去在茶果嶺、牛池灣都有見過幾隻狗在一間龐大木屋群門口驅趕陌生人,然後又跟幾家人的小朋友一齊玩。牠們以放養形態出現在社區裡,對很多習慣在小單位被飼養的城市寵物而言,這些狗不需要刻意安排時間放狗、不需要買高價狗糧,簡單食材已經可以令他們豐衣足食。有些村民甚至會另外買生鐵鑊,為這些放養動物炒「狗飯」。
至於在相鄉村尤其農村環境,多數狗都有自己的飼主,貓則大多數都是通山、通田跑,牠們的活動範圍比飼主的家可能更廣,亦因此可能會進入別人的農田或家園。貓狗有機會誤踩農田破壞收成,不過野貓亦會跟其他對農作物破壞更大的動物如田鼠、松鼠有衝突,因此亦有農友會放任貓在農田走動,幫忙捕鼠。
兩種村落形態,對於貓狗的態度或日常生活已有不同,當拆遷發生時,情況亦有些差異。
但相同的地方是,村民要處理自己日常生活、照顧動物的同時,已經要面對好多政府部門、處理大量文件、處理自己安置、處理自己財物問題。很多街坊都有付出過很多努力希望可以將動物帶走,但在現行政策下,拆遷時的安置沒有考慮到動物的需要,當局唯一的回應,是在幾年前資助民間團體營運動物拯救中心,收容新界東北發展區內被迫遷的動物。
根據現時的寮屋安置及特惠津貼政策,如果合資格村民選擇按寮屋面積領取特惠津貼,將喪失入住房協「特設特惠安置屋邨」的權利,一些經濟條件相對較好的村民為了繼續跟飼養的貓狗同住,一般都會選領取津貼,再自行尋找在允許養貓狗的物業居住。
亦有些村民本身已經符合公屋資格,或房協「特設特惠安置屋邨」資格,他們都會選擇上樓。房委會及房協單位都明令不准養動物(工作犬如導盲犬例外),房委會有限度容許住戶在精神科醫生證明下申請狗隻以伴侶犬身份上樓,否則將會被扣分。而即使成功申請,近年都有不少報導引述房署對伴侶犬的體重有所限制。
到近年由於傳統公屋、安置屋邨落成時間跟拆遷時間不一定配合,加上拆遷時不少村民都因各種原因未必符合即時上樓資格,需要在過渡性房屋中轉,這些以臨時單位大多數都不容許養動物。這種情況尤其常見於居住環境不理想的市區木屋聚落。
其實很多村民面臨拆遷時,在清場前幾個月都會開始自己安排領養,但並不一定成功,尤其村狗、放養狗習性跟一般家犬不同。有村民指,漁護署一般情況下都不會刻意捕捉,但如果在公眾地方被投訴,則會被視為流浪狗處理。
亦有些村民在安置後,會再嘗試返村餵狗,尤其在收地後、變成地盤前暫時將動物安置在廢屋。但事實上能夠領養這些動物的人不多,他們仍只能去收容中心暫時居住有待領養。
在過往的土地運動裡,不少村民、組織者極力爭取發展區內動物零捕殺、設立全面動物友善政策、爭取動物合理安置,這些訴求並沒有得到實現,只是在東北發展時出資建立動物收容中心。
寮屋拆遷戶本身亦需要跟地政處、房屋署、漁護署(青苗補償)之間就安置補償的問題周旋,寮屋拆遷戶很難用在城市人眼中「妥善」的方法,處理明明沒有打算棄養或社區共同飼養的動物。在這些政策困局之下,只能靠村民自己、或關注者一隻一隻去跟進、處理,這亦是近日九龍三村、以及其他村落拆遷時的實況。
閱讀背後脈絡的長篇大論不容易,也沒有人有義務需要明白、理解寮屋居民的困難,我們也沒有能力扭轉鄉村拆遷的現實。但至少我們可以不向弱者抽刀,也可以選擇嘗試在這些鄉村裡,支援面臨拆遷的村民——不論是人類與否,安頓未來的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