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坊代表:長洲、坪洲獨有鄉郊建制

長洲星期日舉行街坊代表選舉,超過七千位登記鄉郊選民,全票選出39名街坊代表。現任鄉事委員會主席翁志明,以及長洲北區議員、民建聯李桂珍組成「社群力量」32人名單;他們的唯一對手是「長洲動力」33人名單,當中包括長洲南區議員、前經民聯成員鄺官穩。

街坊代表是長洲同坪洲獨有的建制,在鄉郊選舉中被定義為「定居點」而非「鄉村」。民間「覆核王」郭卓堅2011年曾經就此進行司法覆核並敗訴。不過也間接推動到政府後來也將街坊代表選舉改由民政事務處主辦、並安排與村代表選舉同步舉行。2013年,時任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就曾在立法會中解釋,郭卓堅以1899年「Local Communities Ordinance」刊登,將新界劃分為若干區域和分區,以便作出管理;然而政府指條例和憲報公告與村代表制度無關,分區委員會委員亦非村代表,條例亦已於1910年廢除。

1991年,鄉議局參與編製《新界原有鄉村名冊》中指出長洲屬「墟鎮」,而非「鄉村」,而在20世紀初在新界田土衙門進行業權登記、編製「集體官契」的過程中,長洲的集體官契亦無記有任何鄉村,因此長洲墟鎮居民並沒有原居民身份,亦沒有原居民權益的問題需要處理。後來長洲鄉事委員會在1961年成立,多年來一直自行籌備街坊代表選舉組成鄉事會,當中亦從未出現「村代表」或「村長」的建制。

跟一般的原居民、居民代表不同,街坊代表被選舉後,鄉事會將會選出執委會和主席作為實際決策和權力機關。而原居民代表和居民代表,則可以以村代表身份,擁有執行與原居民權益(前者)相關事務的實權、申請村內的民生設施。

有居民表示長期在市區工作,只有選舉時才能比較投入社區事務,又希望街坊代表可以協助地區的民生事務:「因為我們住長洲有很多問題都很無奈、無助,解決不到,希望我們這一票真的有力量影響到社區。」也有新搬入長洲的居民不了解鄉郊選舉的流程,去到票站才知自己沒有投票權,但也表明下屆選舉一定會登記。

今屆投票率大約是5成,結果獲得島上大部分漁民社團、街坊會支持的「社群力量」25人當選,繼續控制鄉事會。不過當中有多達14位落選人,距離最後一席只有不足50票差距,反映今次選舉十分激烈。而得到14席的、平均年齡較低的「長洲動力」明顯得到較多年青人支持,亦祝賀對手成功過半。

今屆鄉郊一般選舉亦正式結束,27個鄉事會稍後將會選出主席及執委會,當中主席將自動會成為下屆區議會當然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