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總署8月尾撤銷蕉徑農業園道路工程範圍的批租租約,並即將展開青苗補償等收地程序,清除農作物和雜物,申訴期限將於9月10日屆滿,響起蕉徑農區的警鐘。農業園未起,推土機卻要先將農田推平變石屎路,實在諷刺。
農業園計劃的出現,是去屆梁振英政府提出「新農業政策」其中一項措施,在古洞南部設立80公頃的農業園區,收回土地再批租予不同農戶耕種,並安置部分受拆遷影響的新界東北農戶。

然而農業園的具體計劃卻引起爭議,最不妥當之處是計劃興建⻑約900米、闊7.3米的標準⾏⾞道和⾏⼈路(合共14米闊),連接現有蕉徑路。蕉徑農區的羊腸小徑網絡,50、60 年來跟據農夫的需要和地型逐漸建立出來,由於農地珍貴,小路有大約0.7 至1 米闊,雖然未達現代道路標準,但足以讓農夫利用農機車、手推車及單車運輸,一直行之有效。
區內蕉徑路當年應村民要求而建,而政府現時的計劃,只是工程顧問用9個月的研究建議,大型道路完全不適合農區,更反而造成最少2戶需要拆遷。農業園未起,農夫卻被迫遷。地區關注組透過調解會、請願、聯署等向政府反映雙線道路的不必要性,政府在在57份反對意見中有55份未能調解,行政會議堅持通過第一期道路工程,並將撥款提交立法會財委會審議通過。
無視耕住合一
農業園整體方案並沒有考慮原有農戶「耕住合一」的生活方式,所謂耕住合一,是指農夫在農田邊居住及生活,可以適時照顧農作物及利用家居作為生產基地的一部分,尤其切合蕉徑家庭式生產的農戶。然而政府只在農業園內提供150尺的基本留宿設施,在提交予立法會的文件上表明,政府政府會將農業園影響的農戶的「居
住」和「復耕」需要分開處理,可見政府並沒有理解區內耕作者的實際需要。
農業園未來由漁護署管理,暫定年租為約$1000/斗;政府多次表明希望在農業園動所謂農業現代化,吸引投資者進場。事實上,蕉徑農戶在耕住合一的條件下,地主亦以因農戶長年耕種,建立了良好的社區關係,提供優惠的租金。亦在此條件下,農夫自由地規劃生產。
現時本地農產品在市場利潤微薄,約三斗(近22000呎)常規農田,配合適合小農的農具和機械,加上已適應當地的土壤及環境,穩定生產也只能掙得六七千一個月,正因田租低廉才能勉強維生。可是這個情況並非因為農業不夠「現代化」而出現,本地農產品沒有指定的銷售平台,被迫與傾銷的大陸菜同場競爭。只要有耕住合一的條件、指定和明確的本地農產銷售市場,農夫絕對可以用現時的技術、農田、已有的基建,滿足農業園的產量要求,繼續為市場提供優質先新鮮本地蔬菜。
APA冇影 農夫繼續面對迫遷倒泥
其實農業界對農業園並非一面倒反對,當年新農業政策中與農業園同時提出將沒有發展潛力的農地劃作農業優先區(APA),在10-30年內指明「農地農用」,令到業主有更大動力將土地復耕;而農業園則可以成為APA的先導。可是,理應同步進行、合面性的農地研究,政府原承諾在2016年開展,至今仍未有完成的時間表,更遑論正式規劃農業優先區。沒有「農地農用」的政策,囤積農地的地產商和地主就能繼續「合法」地將農地用途改變為更有「經濟價值」的物流、房地產等發展。政府更以「土地共享」為名,容許公私合營將地產商囤積土地發展成公私合營房屋(但不一定是公屋),將來可耕作土地只會愈來愈少。
在氣氛變化和糧食危機的威脅下,香港農業本應可以擔當社會重要的角色,前漁農處農業主任吳讓城,在2018年接受綠田園基金訪問時,引述當年訪港的聯合國糧農組織農業專員提出:「如果香港想有糧食安全(food security),政府只要保存3,000公頃農地的生產力,就可以有7至14日的糧食供應去應付任何突發事情。本土沒有農業,就難以抵擋外來受污染作物的傾銷。」
現時香港自給率長期處於2%上下,常耕農地只有約700公頃,超過3,000公頃農田被棄耕。真正的農業園和農業政策,應該要有視野研究並設定自給率目標,並根據目標再嚴格限制和保留滿足此數字的農地,與此同時培訓及支援有意投身農業的人士,成為有技術去開墾復耕棄耕地的農夫。
只強調現代化耕種,但推行時卻無視現時已有的水土條件,由上而下強行規劃農業園道路,同時放任新界其他地區農業的破壞行為如倒泥、大幅加租迫走農戶等。政府的「新農業」眼中只有基建和發展,卻絕非真正惠及現有農民和農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