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正在研究牛池灣、竹園及茶果嶺三個市區寮屋鄉村重建,預計2025年收地、2021-22年進行人口凍結登記。三個區域的居民組成非常複雜,居住條件十分參差,所以居民都有不同訴求。不過大多數居民都會對現行的寮屋安置補償制度感到不滿,而牛池灣、竹園的原居民群體亦都有待當局再回應其身份問題。
由於資源所限,民間團體對今次事件的介入仍集中在牛池灣及竹園鄉(竹園聯合村)。土地正義聯盟2019-2020年間進行了多次洗村工作,最新一次在9月23日聯同多個民間團體進行。除了為街坊提供其他友好轉贈的防疫物資和月餅之外,亦要將下週二晚在彩虹邨舉行的居民大會宣傳。



這次居民簡介會是地政總署在兩村居民、關注團體如土盟、龍上區議員陳俊裕、彩虹區議員莫灝哲的多番壓力下,才答應召開。落村時村民也紛紛指出,這是政府在放出發展的消息一年半以來,首次正式與居民會面。
政府2018年打算修改清拆寮屋的安置補償方案時,並沒有在九龍區進行任何諮詢工作,但在2019年初就傳出三條村要清拆的消息,村民無機會參與在安置補償方案的制訂過程當中。而宣佈就三村發展進行可行性研究以來,亦沒有進行任何地區規劃的行動,包括落村進行居民簡介會等行動。
政府的解釋是,「可行性研究」未做完而不可以落村做諮詢——此說法受到質疑的地方,就是可行性研究不就應該包括對社區影響、居民去向的研究和諮詢嗎?完成了「可行性研究」就直接啟動城規與收地程序,村民由頭到尾都只是被告知的規劃,完全沒有社區訴求在其中,不被處理與重視。

另外,政府已經為自願登記期限劃下10月31日的死線,那村民如何判斷自己是否應去進行自願登記?政府由2019年3月尾放風提出發展,直到今日2020年9月尾的一年半期間,並沒有就自願登記在村內舉行村民大會或簡介會。
政府在對外經常宣傳,在2018年通過的「發展清拆行動特惠補償及安置加強措施」中,現時的寮屋居民如果居住在人住屋滿7年以上,可以獲得「免入息審查」上房協特設特惠安置單位的待遇。然而句子的下半部分,是這些單位租金水平並非比照房委會公屋單位,而是比照「市值一半」的房協乙類單位,如果以油麻地駿發花園(房協市區乙類出租單位)作例子,租金水平與不少區內寮屋劏房相若——當然不能否認環境會比個別單位好。
另一個時間較為緊張的界線,是政府要求居住於「非人住屋」的居民,於2020年10月31日前必須要進行「自願寮屋登記」,否則這些居民可以會失去受到「510方案」的保障。這項措施是因應新界東北、橫洲等發展時,發現現時不少昔日的雞寮、豬欄都有不同程度的改建,而成為了人住屋。
我們收到地政總署數新數字:竹園鄉現時有49間寮屋構築物,當28是人住屋、21是非人住屋;牛池灣264間構築物、171間為人住屋、93間為非人住屋。根據實地觀察,不少非人住屋現時都有居民在裡面居住,而很多也有被改裝成劏房的情況出現。這些非人住屋過往用途包括染廠、發泡膠廠、豆腐廠等,辨認方式主要靠紅字牌中的「用途」一欄(多為W/S)標示,以及靠支援者根據經驗推測。

如果政府上述的政策屬強勢執行,意味兩村114間非人住屋的居民,必須要在下月底前進行自願登記,否則失去了安置補償的權利。可是現時已遞交的申請兩村只有合共不足30個,而且很多都是劏房居民為同一間構築物進行登記申請。以土盟處理其中一個工場非人住屋的個案為例,兩個寮屋編號有約10個單位被分租。地政總署高級經理彭德源上週出席黃大仙區議會房委會會議時,亦承認登記率偏低,以及未有到兩村落區交代自願登記安排。
村民與民間團體對於簡介會的期望,不止於單向的政府介紹,真正的民主規劃,必須針對社區需要、由下而上規劃。所以這場簡介會影響的不應只是當區居民,更不應該只是居民單方面被「告知」政府的行政要求,更應該要讓地政人員和現在進行中的「可行性研究」人員,落到地區認知地區問題。
其中一個需要面對的,是清拆前幾年過渡期社區環境往往會持續惡化,例如劏房愈來愈離譜、水浸等問題愈來愈嚴重等。所以針對這些問題的地區的社區影響評估(Social Impact Assessment)必須進行,而另外寮屋管制辦事處亦應該重推多年前曾經推行的「寮屋改善計劃」,改善木屋區的基本步行、安全設施,改善社區環境。
(二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