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徑農業園未起,道路工前已經要迫遷村民與一眾農戶。有村民因農業園道路工程而家園盡毀,政府在收屋程序之後,卻繼續在青苗補償中,處處刁難街坊。
農業園的雙線道路工程早已被村民和團體批評其不必要,推動農業的農業園卻先造成村民的迫遷,以及農地的損失,完全有違農業園成立的初衷。而今次事件發生在蕉徑雙魚河邊,村民波記的家園位於「官地」,當年政府的鼓勵非原居民開墾土地自給自足,以合法方式批出牌照讓村民在一定範圍內生活及耕種,所以不是「霸官地」。
數十年來先經營養豬業務,亦在合法情況下建屋和種樹,可是一個農業園計劃,直到刊憲後村民才接通知要遷出。此後長年受地政與漁護署的折磨。村民提出,即使當局堅持起路,只要稍為改道,家園就不需要被拆遷;而今次收地明明有部分在牌照範圍的地方不需收回,亦拒絕波記重建的可能。當局態度拒絕調解,堅持大興土木拆屋起路。最終波記多番抗爭無果,家園不保。
波記在政府步步進逼、多方壓力下被迫接受「510方案」,地政「得手」後聯同漁護署多次想落村點算青苗,進行「青苗補償」的程序。家園被收回後,村民已無可能照顧剩下的植物,然而今日地政人員落村時,表示道路工程範圍以外、小部分不需要徵收的位置,不獲青苗補償,令到波記十分不滿。

地政人員清點時更只以一條軟拉尺拉直線及長竹,並非以測量方式劃界。地政處人員余生更以「張圖要畀錢買」為由,一方拒絕展示收地圖則;在壓力之下才肯就範,我們即時發現地政人員定位錯誤,至少劃少20平方米的面積。最終地政及漁護人員承認無法以更準確的測量方式定位,只能離開。村民要求在未來的覆檢時,由測量人員定位,並要將牌照範圍內的作物清點,而非以工程範圍。
今次事件亦反映了政府進行的青苗補償實際操作極為兒戲:現在地政人員至今不能確定之後會否以準備更精確的測量工具,或至少以「畢氏定理」定出三個基準點作為更精準的測量,而非只是拉尺亂拉一通。同時,地政拒絕在收地的圖則資料公開,更反而要求被徵收的村民自己買圖。這種種手段,都難以令人信服青苗清點的程序和結果。
青苗補償早有爭議
青苗補償是政府會向因拆遷受影響、從事種植的人士,發放的特惠津貼。地政總署聲稱這項津貼會根據農作物市值評估,無論過程以至賠償率的計算已多次引起爭議。

簡而言之,政府會按農地面積推算或點算農作物、樹木總量,再將農地或作物分為不同級別,A級最高、E級最低。即使農地所種的農作物種類一樣,A級和E級的農地或農作物可得到的賠償卻不一樣。當中會考慮的亦包括作物的高度、狀態及經濟價值,但具體的評級方式,卻沒有有明確標準。
早於2011年,本土研究社發表了《「不正償」的新界農民—新界青苗補償政策研究》,以石崗菜園村的徵收作為個案,了解青苗補償的問題。研究指出眾多問題,包括青苗分級方式不透明、作物或植物以批發價而非零售價釐訂,而不考慮農地實際產能、作物水準等因素。批評「目前青苗補償的計算方法,主要不斷將農作物的批發價「打折」,做法已經不但不合時宜,更令農民尊嚴一次又一次的受損。」
報告亦批評漁護署職員在點算農作物時並不專業,曾將價值較高的朴樹估作「雜樹」;職員亦曾經量度果樹時用肉眼低估了樹木高度,後經在場農戶爭辯,再量度後回復原本高度。而當收地迫近時政府仍然不願將農作物補償清單發給農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