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友儕、室友飯聚及討論筆記,超mean之餘,圖文不符)
這幾年有些新認識的人,交談幾句、Google之後,就會擺出一些好敬重的句子,繼而人生教練上身,指點如何找人投資做媒體、搞農業土地嘢寫funding都會有人撐。政府或私人基金,你不申請對家都做,何不自己寫?
早在寫funding成為一個牟利機會之時,同一屋簷下早已有幾位「寫工同工」,合共寫下數以百計proposal ,由社福環保到藝術媒體,面試寫紙經驗老到,當然成功的仍是少數。
提出這種意見的人,大多數都是「見好多人申請到」,而見不到背後所作出的付出、也看不見失敗,以為簡單寫兩句就可以游說到有舊大錢。而即使寫到,要令這件事持續下去,似乎仍是只能靠第三方資金去運作,而沒有自我生存的能力。
首先是A君寫到,不代表B君寫都批。政權早已明顯劃分勢力範圍,明顯地有一種政治立場的人,無論你想法幾好,入紙難度系數都會高很多,甚至連開間88牌都無可能。這些差異很需要被閱讀。
第二是低估了寫計劃書後的營運難度。例如社區報,固然是有資源可寫,似乎也不難,但運作一隊編採團隊很難。寫得十萬八萬,最後仍是要靠義工力量運作,社區報自己本身也沒有搵錢能力,連《蘋果》都無乜廣告,社區報何談生存?這些未完全能自我生存的單位,為了營運下去,又要再寫新計劃書。其實這個世界沒有免費午餐,你要寫錢,就一定要有妥協,而且不是讓一兩步,現實是要「退淨一兩步」。
當然你可以講,這些「理想」是具有賺錢以外的價值。但當你的理想是需要「營運」一個平台去承載,那資源就是必須要坐低討論的問題。而如果這個平台無法得到資源,某程度上也反映社會/社區似乎不太支持你得理想;而政府財團不肯支持,因為你的理想跟他們想像的價值觀有所違背,這種違背是必須的。而如果你的理想需要被投資,而投資者又予以自由,其實只是代表有人剛好想實現理想,但自己又無能力而找你代勞而已。
有些朋友也提到,這幾年很多包裝成社會企業的單位,設計到一條絕世好橋就去申請資源,支援農夫也好、婦女基層也好,總之找到對象就寫錢。
這些計劃還是有人得益,但更多時得益者、被曝光最多的成功例子,來來去去都只是這個領域中最標誌性的幾個人,模式也無法轉移過去其他人身上。這些不斷的反覆曝光有一個不誠實的反效果,就是會令公眾或同工誤以為這些實踐很成功,但當相似計劃想在另一些社區實踐時,往往亦因「橋太舊」或「有人做緊」被拒。另外,至少在香港,大多數的計劃都是實驗式和限期性,本身模式沒有自行營運的能力,亦沒有極大筆新資金擴大規模;即使有幸擴大,又會面對一般企業的生存問題。很多社企最後都只求回本難以獲利,倒轉頭想,如果社企提出的想法本身足以牟利,一早有企業投資去做啦。
當然,可能有些團體本身「理想不會太極端」,寫錢對他們來講易如反掌。曾在民團工作的朋友提出另一個情況,某團體收政府錢做公共服務創新,連結民間與部門,其中一壇大製作是搞街市。朋友事後到訪隨意問幾位檔主,都不能覆述合作理念,少數會講「啊,個招牌靚咗」之類的回饋。
打開報告,當然寫得好正面了。但當見到「團隊與居民到街市購物,了解用家日常經驗和習慣」一句,不禁會想:這隊打著要做街市政策實驗的團隊成員,自己「日常」買餸購物的經驗又是怎樣?這些公營服務創新,其實是在滿足哪些人、是否只為團隊自我感覺良好?說實在,就當你收政府錢搞好了一間街市,甚至取得有限度公權力,但這些政策能/有推展到其它街市嗎?還是只能不斷去不同部門「永續實驗」,最後成為幫政權塗脂抹粉的工具?
寫錢不是原罪,錯在心態、錯在對自己的想法與自我、合作者不夠認識、不夠了解。又或者對「自己想服務的對象」或「自己想做的(以為是)好事」,是由上而下的俯瞰、自視過高而衍生不符現實的期望。靠幾次訪問、體驗,就以為透徹了解他者,以為可以為他者帶來改變。
這百幾張計劃書相信有很一部分帶著上述的過失,更重要的啟示是「寫Funding做自己嘢」是一句不成立的句子;而做自己嘢就是自己嘢,也不是利用「人哋啲嘢」寫funding。自己沒擁有、不認知的專長,不要輕易幻想自己有能力可以將之發揚光大。
是如果「自己嘢」是自己或團隊已擁有實在的技藝、網絡與知識,要回答的問題是:
- 這些技藝、網絡與知識,在這領域裡,我們去到怎樣的水平?我們是否已經對此融匯貫通?
- 如果這些技藝、網絡與知識沒有在原有經營方式得到可以營運下去的資源,是經營方式出問題,還是這些技藝、網絡與知識已經被時代淘汰?
- 你是因為自己的志向而投身於此,還是因為想「被人認為懂得此技能」才想經營下去?如是者,你是為了理念而經營、還是為了單位與團隊經營而經營下去?
- 你有哪些價值是無可退讓?有哪些想法可以放低?
- 別人的投資是否有助於令這些技藝、網絡與知識,轉化為可以令自己維生的職業?而這些投資有幾多行政成本值得付出?
麵包和理想的抉擇其實不太困難,關鍵是你對自己、對自己想做的事有幾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