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嶼南短休兩天後重返工作崗位,被突然安排帶社工同學行村,也進行一連串針對組織者角色、崗位、意識、立場的大辯論。初出矛蘆的同學們表現尷尬,天氣破壞行程也十分無癮。
在三村的工作,自覺是搭台讓尚有意志參與土地運動的朋友進入,多過想做村民組織搞CD。而幫人充權、捍衛權益、促進對話,也非目標。
立場鮮明地介入,吸了同路人同時也擋走異見者。社工們對此明顯非議不少,但再講白兩分,我們又不是社工,帶著意志來找同路人一齊行,理念不同的人何必強求?
來到今日很難會再被那些赤子之誠、大愛共融的語言去感動。既然已回答自己存在的理由,然後也了解自己對其他工作方式和目標的不滿,接下來就是要好好探索實踐方式和行動。
昨晚同社工分享另一個想寫低的point,是發現原來so call組織者/支援者/介入運動裡的人,很自然會覺得自己在「幫人」,或者至少是做對別人好的事情。坊間早已有不少提醒,其實世界沒有甚麼必須要「幫」的人和事,即使那些被標籤為各或各樣苦主的人也是成年人,不要把別人的人生攬上身,就算是工友、街坊,都要為自己做出的決定負責任。或者至少你幫的人,想法、意念、政見都不能同自己差太遠。
有些社工會反駁,這種形式在現實的工作裡是不可能發生,其實必然。因為受薪工作的人,主體性是受到供職單位所影響。即使你不同意,但機構所「幫」的人,其實同樣是機構或機構的出資者想「幫」的人,只是不一定是社工自己心中所想的對象。在實際的社群裡,「苦主」的故事和背景都各有不同,但可能因為有些人是新移民、露宿時間不長、故事不夠多,於是在媒體或公共領域中蒲頭的都是那種「標準受害人」。如果你也曾經用過「靚仔case」這個term去形容個案,某程度上也是反映自己也有衡量過哪些情況是比較容易「打動」公眾。
當我們想好好寫清楚寮屋租戶的不同類別,都要花上二三千字,即是代表一般人很難在快速地、通過簡單文字明白事件的狀況。而如果我們下下都堅持要用大眾化的語言去交代所有事情,那些「非標準」卻真實的情況,就永遠都無法被人看見,即使看見的人是少數。所以作為民間的介入者,而如果大家都覺得為每一個選擇這種生活方式的人的基本權利需要被捍衛,我們就是要閱讀和傳播那些「非標準」的故事,要走入去那些居住年期不夠長、不符合政府所給予安置資格的村民家中,記錄、傳遞這些情況,因為這種真實是很難被大眾理解和尊重。
另一件事是,想起最近一年半載,常常感覺香港大多數人實際上已經放棄了對抗政治現實,移民對我來講,也是斷掉了對這個社會的連結和投入了,但當然也很明白作出這種選擇的人有各種困難,正如我們也會閱讀在社區裡的「不標準受害人」的困難;同時,即使留低也不代表有甚麼貢獻可以做。
抗爭是失敗了,或至少不可能在自己有生之年見到成功,然後大家其實又不是無飯開,又不是死好多人,很多人就不相信自己可以見到成功、也其實覺得無痛到要投入更多而放棄;另一種則是很輕率地指責留低的人沒有覺悟和抗爭的意識,焦急地作出很多帶有情緒的批判。兩個態度各走極端,畢竟極端的聲音才容易被大家看見,也很難投入他人想法裡做甚麼評論,於是每讀一篇都令自己神經衰弱多十分。
當然我只能代表自己表態,早前也講過,我已經承認和面對自己的失敗、不夠強大、不夠勇氣。然後見到那些相信也明白後果的人站出來,然後被狠狠打壓和收押,除了痛心,退縮了的人沒有資格去批評、讚賞或作出任何價值判斷。無論以前還是今日,不公義的土地規劃、欺善怕惡的收地、510方案的缺失,還是照樣的立場,所以也會繼續繼續做我們做開的事。同時亦已經選擇了餘生在那些地方和領域上發展,而這些領域不一定同運動直接相關。
但我不想將所有自己想做和覺得要做的事,都同抗爭運動拉上關係,然後呃自己和呃人耕緊田、拍條片、寫兩隻字都是抗爭,因為真係唔係。不要再用「黃店」標籤,又或者用一種懶係覺得別人懷才不遇然後介紹工作。想用自己所學所知去維持生計,想技能和思想本身被欣賞,而不是因為單純的「同路人」支持。
我感覺到的現實不一定是你見到的現實,那些對個人讚賞和鼓勵的說話、覺得誰在偉大誰值得支持,對我來講並不真實。而那些尚有很多人在堅持乜乜做緊乜乜之類的說法,也完全不能動搖自己對現時局勢的感覺。希望大家都可以找到自己現在覺得還有動力做的事,然後用心經營那些技能和想法,起碼令自己好過少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