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傳來早前落馬洲下灣村收地事件的新聞,這些場面在過去幾年工作不斷重覆,老實說還是有點想避開。由於沒有親自跟進,在此只補充幾個關於今次收地的背景資訊,再在近月的個案觀察中,分析日後鄉村拆遷可能出現的景象。
今次收地事件主要牽涉一條通往未來落馬洲河套區的支路,這項工程去年展開,除了「搭橋」由下灣村通往河套區,也會興建一條新路、規劃未來車輛可以由新田直駛至河套區及落馬洲站,繞過下灣村其他地方。
下灣村莫家是下灣村少數需要被收回的寮屋,除了民居亦有飯堂,去年戶主曾經向元朗區議員求助(亦因此,當時土盟沒有跟進),可惜區議員在此事上牙力有限。
下灣村鄰近新田,雖然是認可鄉村,但並非原居民村,所以村民即使居住多代,並沒有原居民身分。而涉事單位為寮屋,現時政策只能根據「510方案」進行安置補償,這個方案在推出之時就引起寮屋居民廣泛的爭議,有關爭議可於這篇文章中重溫: https://hamlets.land/2019/05/20/kowloon/
今次事件所在的河套區工程在7月動工,中標承建商已「入場」,如果不盡快收回土地令工程延誤,土木工程拓展署須向承建商補償。在掃除大多數異議聲音後,在今年幾場收地如蕉徑、橫洲、(新界東北馬屎埔、古洞等地,都出現優勢警力對付未與政府傾妥條件的村民。
無論政治局勢、程序上,現時寮屋居民面臨拆遷時,均沒有議價能力。而隨著「北部都會區」和研究改動祖堂地轉售限制的提出,新界各區均傳出有農戶或村民面臨迫遷,這些在私人土地上生活或耕作的非原居民,因為不屬政府收地,連「510方案」都不適用、也無法申請農業遷置。
2021年1月攝於下灣村莫家外 2021年1月,河套區的工程進度
離開原有工作崗位後,仍斷續地收到有關新求助、或是昔日村民的查詢。最近在新界東部S村(化名)的個案中,就有一位耕種4代的老農被業主趕走,經過一番來回後,最終業主只賠償了一小筆錢,名義上是作為農戶耕種多年、為業主「睇住幅地的管理費」或「茶錢」,但農戶多年投資數十萬的農用基建,就因為收地並非政府發展計劃,無法進行青苗補償。(可參考此文章 )
林鄭月娥曾經在立法會特別提過,擬設立的《辱警/公職人員罪》可能也包括地政總署的收地人員,連同下灣村及今年其他收地事件,就估計日後政府面對拆遷戶的態度。至於S村收地事件,也大致可以窺探到有私人業主因「北部都會區」概念,開始密密盤算中。遺憾的是,非原居民、農戶在這些事件中,完全沒有議價的本錢,只能一面倒地挨打,這也是鄉郊正在面對的新常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