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再再寫野豬:里山之下無野豬

這個星期寫了幾次野豬,除了個人觀點之外,也希望將農友各種為防治野豬的手段呈現公眾。有朋友問,那到底農業界對於人道毀滅、狩獵野豬是支持還是反對?

相信今次事件成為不少朋友再次關注本地農業的契機,事實上農業界對野豬的觀點極度多元,單單是如何經營農場、採用怎樣的農法,就已經左右到農夫對野生動物的觀點。我不認為所有農夫都認同人道毀滅或狩獵,但正如昨晚的短片所言,在「最後手段」之前到底政府和社會付出了幾多,去盡力達致平衡呢?

這個說法對農夫也已經不公平。雖說農民也在經營生意,這個行業的本質就是聽天由命,應對自然災害是務農者的責任;然而再將視野拉闊,為何亞洲的農民總被視為一種弱勢的存在?全球化令到食品市場快速流轉,高度資本進入食物生產的行業,大多數亞洲農民都成為被層層壓榨的對象。而在香港,農業活動北移,本地農產與大陸菜無法以數量競爭,小規模生產輔以休閒農業活動,成為農業界主流的謀生方式。本地佃農的產能和收入,無法負擔龐大的防治費用,但漁護署以至社會部分聲音,卻將防治責任全部推在農民身上,這就解釋為何業界會對漁護署、以及部分(臨時/忽然)動保團體或人士會有反感。

早前也說過,我們的失語是基於香港不是農業社會,當農業出現在公共討論之時,很難融入大眾討論之中。相對外國農業為本國家,對野豬問題會採取果斷有系統地的狩獵,以維持與農業及當地自然環境的平衡,這種做法不可能套用於近年蔬菜自給率只有不足2%的香港。那香港應該採取怎樣的方式,令野生動物不會對城市生活、小規模的農業活動造成影響、大家可以共存共生?

其實這也是很有趣,相對大多數的城市人,我敢講農民、鄉村居民面對野豬的機會肯定大得多,事實上由古至今,農業和鄉村早已同各種野生動物共存共生,人類利用自然資源進行開發、取得(不論動物或植物)食物,在保持水土與自然永續的前題下維持生活。在日本就有「里山」(Satoyama)一詞,在位於高山和平原之間包含社區、森林和農業的混合地景或複合式農村生態系統,簡單來講即是「靠山吃山」(所以也有「里海」一詞,靠海吃海)。里山近年成為世界環保界其中一個倡議的生活方式,倡議人類的開發方式從城市化發展回到以世界各地類似日本地區里山地景的複合式農村生態系統為目標,謀求兼顧生物多樣性維護與資源永續利用之平衡。

農業界再多元,大家最共同的共識是野豬是因為近年郊野食物不足,才落到農田覓食。香港有一些村落或農區,本來都有具有「里山」的條件,卻因為都市開發令到水土流失、生態失衡,這已不是農夫可以控制的因素。政府當政府繼續開發鄉村起滿高樓大廈、放任棕地擴張,那無論採取獵殺、絕育放回(經常被村民批評將城市出現的野豬放回鄉村)或其他方式,根本都無法彌補因開發而破壞環境、野生動物走入人類社區的問題。在近年掀起露營熱潮後,新界和大嶼山出現很多將農地或自然濕地改做私人營地、露營車的問題,所以當如果有人在露營車野炊午餐肉公仔麵、同時又要覺得野豬應該要回到(你正在光顧、已被破壞)大自然,這根本就是一種赤裸裸的偽善,或者無知。

城市人會將野豬叫做「野」豬,是因為早已定下了城市與郊野之間的界線,當「野」豬走入城市,就會成為曯目的焦點。不知大家有無留意部分農夫、村民,他們會將野豬稱呼為「山豬」,對我們來講,山豬來自山上,如果山豬走到不應該出現的地方,即是「山」出了問題。當然,政府和漁護署要為今日「人豬矛盾」背後更大的城鄉矛盾負上最大責任;而每一個人都有能力站出來,檢視自己的生活和日常,支持那些已盡力運用殺戮以外的方式保護農作物的本地農夫(例如我們,笑)、認清自己走入的營地,是破壞了哪些自然景觀,再想清楚是否應該光顧。

作為以農業為主的平台,對野豬的書寫可能也要暫告一段落,因為很快就進入冬季的作物收成期。誠意邀請大家12月4-5日在石硤尾JCCAC參與由我們舉辦的「農民市集」,支持本地農民自營的農墟,用消費做個表態;另外我們在新興農場即將啟動一個農業產銷的實踐耕種計劃「粟米100」,種植一定數量的指定作物「白龍王粟米」,參與完整的產銷過程,如果你也想投身農業或半農行列,都很歡迎你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