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小欖新村迫遷動物問題

有朋友傳來小欖新村村民遭迫遷後,有至少4隻狗被遺棄在村內的問題。1月中曾經收到個別村民的查詢,協助其中一戶與地政就拆遷安排爭取寬限,同時行了一次整個收地範圍,當時已知至少一戶已遷出的村民無法將狗帶走。

小欖新村迫遷事件到去年尾有突如其來的推進,地政處曾經向村民表示可住過年(即2月),然而在12月31日,又突然要求村民1月13日遷出(有些村民在1月13日的大閘被拆,但仍收拾到到20-30號左右)最終有不少人在1月短短幾星期內,需要臨急臨忙找地方、處理各式各樣的文件、收拾數十年來的家當等。

有人質疑即使如此村民都不應「棄養」,首想在此釐清事實:有部分村民正正是為了繼續飼養動物,放棄了寮屋政策提供的房協可租可買安置屋邨,因為此選項無論的屋邨未落成、在等候其間須住入公屋中轉,而住入公屋除非有醫生證明,否則在「伴侶犬」以外是沒有任何方式容許動物上樓。

有村民在這兩星期的最後兩三日,才收到房署的具體安置安排。你試想像,新單位已經是完全清水樓、然後要花時間去處理接收單位的文件、地政不斷的施壓。村民在最後階段,已無力處理區內動物的問題;有個別村民也曾經問過附近村落能否有人收養其動物,但不成功。

在東北、橫洲運動中,民間一直爭取政府需要制定一套全面、照顧動物需要的政策,包括放寬拆遷時的上樓安排,以及在安置時應一併為村民及動物提供維持原有生活環境的選擇。可惜政府只停留在「安置」的思維,只撥了少量資源委託民間動保團體「接收」村民無法繼續飼養的動物,而在東北以外也未見具體措施。

對於遭受迫遷的鄉村動物,地政處作為拆遷主導部門應該負責處理。明白公眾特別是動保人士,對於棄養的反對及不滿,然而作為沒有公權力、無資源去處理這些問題的個人,在最後時刻單單是收拾、文件、談判,已經拖垮了很多人的精神狀態。希望社會在今次事件裡,關注動物權益的人士都能同理拆遷帶來對人和動物的傷害,明白社會上有人一直要爭取對人和動物生活更友善規劃的土地運動中。

圖片攝於1月10日,小欖新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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