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規管有機產品?為何有機農夫不申請認證?

「有機」是近年本地農業歷久不衰的熱話,一棵菜、一塊田是否有機?連蟲帶菜買回家,是否有機?有機是否就等如安全?

別說消費者,農夫之間對有機的定義可能都有所不同,如果根據政府的定義,「有機耕作的原則一般包括:(a) 與環境生態互相配 合 , 以自然保育、可持續發展的理念進行農作物生產 ;(b) 不使用任何化學肥料、化學農藥及基因改造物料;(c) 與大自然和諧並存,保存生物多樣性;以及(d) 使用有機操作方式控制病蟲草害及建立肥沃的土壤 。」政府2018年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中如此定義。

現時在香港所進行的「有機認證」主要由香港有機資源中心(ORC)、旗下的「香港有機資源中心認證有限公司」進行,ORC是浸會大學旗下一個單位,雖然接受漁護署農業基金撥款資助,亦得到官方的支持。不過進行檢測、抽查、批准或暫停認證等實務,是由機構人員及機構的認證委員會負責,而釐定有機的作業標準,亦由機構組織標準委員會進行。

ORC總監黃煥忠早前接受港台訪問時,再一次建議政府立法規管有機產品。過去多年來,ORC一直提倡加強有機產品的規管,又援歐美國家對有機產品立法的事例,要求政府仿傚,對有機產品的定義進行立法,並杜絕有人以有機為名、出售非有機生產的農作物。

雖然立法一事未有實行,不過這些舉動或多或少都對生產者和消費者造成衝擊,或者製造了一些刻板印象。例如農夫之間經常流傳一些說法:只要你的產品或宣傳寫上「有機」兩字都是違法,於是要改用「生態友善」、「無農藥」方式的字眼。另外,也會有些消費者也會質疑沒有認證的農作物品質。

香港的有機農業發展超過20年,現時有超過130個單位(包括農場、養殖場、食物加工場)獲得ORC的認證。他們可以在生產場地,以及產品上標明已獲得ORC認證有機。以農業來講,有農場是由零開始全新開設、亦有農場是由常規轉有機。有些零售單位及消費者十分注重有機認證,而獲得認證的農產品一般都可以用較高價錢出售。

而根據上述「有機原則」,相對現代社會大多數人都不會有異議,而如果ORC得到政府資助,製定出來的認證資格亦受到市場或消費者的認可。ORC自己的調查也表示社會對有機產品的要求不斷上升,但同時也根據同樣的調查,有機認證農場的數量反而下降?特別是青年農夫,對認證申請都缺乏興趣?

食衛局2018年向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介紹有機食物的認證制度時,指出「有機食物與一般 食物的分別 ,主要在於其生產、加工及處理方法,這些分別並不能從檢測食品確定。從食物安全而言,有機食物與一般食物亦沒有顯著分別。所有在香港出售供人食用的食物(不論有機或一般食物)都必須符合法定食物安全、品質及標籤標準,確保有關食物適宜供人食用。」

2011年,政府就曾委託顧問進行研究,評估是否有需要規管香港有機食物(包括有機農產品)的生產和銷售。最終報告認為香港「本地有機食物業規模甚小,以及政府在食物方面的主要政策目標是保障食物安全和供應穩定,顧問研究報告認為沒有迫切需要推出專為規管本地有機食物的法例。」換言之,在政府當時的角度而言,一項產品是否有機,跟食物安全未必有直接關係,加上市場份額細,立法的必要性不大。

回到最初的問題:「有機」如何被定義?而有機認證又如何進行?現時ORC的認證標準參照IFOAM(此處為更正),這個協會確實在世界農業來講有其影響力和專業性。

根據ORC資料,一個20斗以下的農場要成為取得有機認證農場,首先要至少支付$13000的申請費,另外再加上最少$5000的化驗費、以及最少$2400的檢查費,這裡已經佔大約$20000。其次是,根據過往農友分享,如果是轉有機農場,農夫需要準備與常規農田不同的另一套農具、設施,這又是另一筆大投資,還未計農場本身的基建、運作等。對於普遍小規模經營的農青而言,這筆並不是容易負擔的數字。

有機肥料

另一個受到質疑的是「有機」本身的定義,舉個例說,現時在香港經常被採用、得到ORC批准的有機雞屎肥,大多數都由外地進口,換言之中間也會出現更多碳排放、以及物流運輸的成本,那這是否與有機的原則有所違背?而過往本地農民使用雞屎、鴿屎自行堆肥的做法,能在本地自取肥料,但如果在一個有申請認證的農場,這些不會因運輸而生產碳排放的方式,可能又受到ORC堆肥質量要求的規管。那到底前者比後者「有機」嗎?這個問題不知如何解答。

出身農家的日本漫畫家及作家兼弘兼憲史,2015年出版《島耕作農業論》,書中引述另一位當地著名農民久松達央的著作《過度美化的農業觀點》,對農作物因為有機而安全、美味與環境友善的觀點:

其一,有機產品確實安全,但現代農業中,適當使用農藥的產品,也同樣達度相近的安全度,尤其是現時在日本的農藥多數都是低毒性、低殘留性。其二是,久松認為蔬菜的味道與栽培時間、品種,以及新鮮度的關係,比起產品是否有機更大,即使是有機產品,都必須要先滿足前三者的條件。其三是,環保牽涉很多不同因素,有些情況下,進行有機農業生產排出的二氧化碳、或者佔用的土地面積,可能比一般慣行耕作更多。

值得強調的是,以上並非要批判、反對有機農業。在他們的討論中,認為農作物的品種選擇,銷售方式以及農場營運,才是農業能否可持續及有生產力的要素。亦因此,農夫未必覺得有機作業對作物生產過程最重要,以及重要到需要「認證」定進行定義。

即使是有機農場或者有機農墟,ORC自行的抽查間中都會發現疑似「溝菜」(即混合有機及慣行種植菜)銷售的情況;而對排些非認證但使用有機肥料、有機農藥、同時注重土質的管理與肥料、種子應用的小規模生產者進行銷售時,相比通過第三方認證去令客人有信心,買賣之間的關係更多時是信任「人」本身為主,例如通過消費者實地視察、定期更新耕種情況,反而令消費者更有信心。又或者消費者不一定因為「有機」而支持,那農友申請認證的動力自然就進低了。

有機認證對一部分消費者及農場而言,確實有很大作用,然而認證有機菜與非認證有機菜,本來就是兩個不同的市場,服務不同的顧客,甚至價格都有所不同。然而如果立法規管——例如不准未取得認證的單位在銷售時提及「有機」、甚至限制「天然」、「生態友善」等字眼,會否反而阻礙農民進行銷售、減低農友進入有機農業的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