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圍都有復耕復村項目招人 我是否應該參與其中?

最近有些朋友問起,在各大平台見到愈來愈多村落有不同的NGO參與復耕或復育的計劃,當中有不少都有院校背景,到底這是甚麼一回事?這些計劃有些是免費參與、亦有些提出很宏大的保育願景,然後對於近年熱愛大自然的朋友來講,都算是很吸引。

這些鄉村包括近日在YouTube熱播著的谷埔,亦有梅子林、荔枝窩等早年已有NGO介入的鄉村。這些團體和村民具體的工作包括組織外來參與者記錄口述歷史、復修舊建築、復耕農田等,當中又以新界東北部村落如荔枝窩一帶為主,其他受資助村落包括虎地坳村、十四鄉的深涌等。另外亦有若干計劃延伸以往的自然保育管理協議模式,包括拉姆薩爾濕地、大浪西灣、鳳園等。

這些項目都現時都屬於「鄉郊保育資助計劃」之內。政府於2017年施政報告中預留10億實踐這些項目,又成立「鄉郊保育辦公室」(鄉郊辦)進行協調。

這些項目對鄉郊來講是好事嗎?背後又有沒有Hidden Agenda?與近日沙頭角碼頭有限度開放,又有無關係?就算有,這些項目仍然直得參與嗎?

近日見到不少朋友原來或多或少都參與了不同的計劃,然後這些計劃又與過往的社區運動實踐相似。本來有些觀點整理了出來,與其定義對錯,更貼切的講法是路線上確實有著巨大差異。

這樣的文字寫出來,無論是否認同,可能會對努力在這些計劃裡工作的人很大傷害。這些在裡面工作的「同路人」,汲取在民間工作的經驗,再借助政府與財團的資金,將一些社區創新的觀念帶入體制裡。這樣的實踐,對某些朋友來講是一件理所當然,而且有益於社區的事情;對堅持另一些觀點的朋友來講,卻是一種對公民社會的背叛、甚至會認為是被體制收編。

到底如何定義鄉村項目的成功?這些項目是否反而變成為開發舖路的工具?最終出來的result,以及長遠影響,也似乎不是一年半載之間可以預視。

對我來講,鄉村的舊建築因無人打理和復修而倒塌,固然可惜。但包括倒塌在內,都是整個歷史的一部分,幾十年前村民選擇了離開,都是歷史的選擇,至少不是迫遷。是不是將所有這些舊建築都全部修理好、呈現了昔日的生活就是一件好事情?今日的那些項目,感覺是不斷灌注資源去為外來者提供一個可供參觀的「鄉村」,打卡又好、用來做各種實踐又好,都是為滿足城市人的需要服務。

不過這些質疑毫無意義。以前有時會對這些項目嗤之以鼻,但無論結果如何,如果擁有土地的鄉村、村民,以及社會大眾都對這一種形式的介入並不反感,當地的鄉村選擇這樣的道路,作為沒有在裡面生活的個體,似乎也沒有甚麼角色去批判。

鄉郊保育的計劃著重於郊野公園邊陲、或者至少政府沒有計劃開發的村落,但一些已經納入北部都會區、東北發展、元朗南發展的村落,就少有計劃實踐。那些鄉村難度就沒有值得被保育的事物嗎?一邊去復修某些鄉村的舊建築,同一時間去拆走另一些鄉村同樣帶有歷史與文化的建築物。到底一條鄉村值得保育與否由誰定義?

沒有穩定的資金和資源、以及政府政策配合,有很多計劃都無法開展,而這些計劃對社會是正面還是負面,一種道德判斷而難以量化。那民間自己實踐、自己投資、自己復耕,完全不依賴外來資源,企上比大帽山更高的道德高地,又是否理想?不靠外人、自己動手然後障礙重重,又是否有利於復耕或復村工作?種種思考,就是為你回答著「是否值得/有需要參與」的問題;至於Hidden Agenda,比起別人寫幾篇文,可能由參與者自己發掘出來會更深刻。

相片攝於某條參與計劃的鄉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