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研究改劃255公頃綠化地帶 農業優先區研究變釋放可發展土地?

李家超今日發表新一份《施政報告》,除了延續過往北部都會區、東大嶼人工島等巨型基建,亦提出各種大規模的基建項目例如中鐵、連接古洞、新田及天水圍的鐵路等,這些項目勢加強新界區的散村及農地面臨發展的壓力。在大型發展項目之外,今年《施政報告》亦特別提及綠化地帶及曠日已久的「農業優先區」。

政府指現時全港有大約16000公頃綠化地帶,扣除部分有發展限或已納入發展計劃的位置後,規劃署將會研究再識別約 255 公頃綠化地帶,預計於2024年前完成改劃。這些作為郊野公園與市鎮緩衝的綠化地帶一旦落實改劃,除了令到林地、農地面臨消失,亦有不少寮屋居民的家園將會被拆遷。例如最近提交上葵青區議會報告的石梨坑村、金山村所在綠化地帶改劃,將會影響約30戶居民。

綠化地帶改劃始於梁振英政府時期,當時政府為增加更加「熟地」供應,研究將位處市區或新市鎮邊緣的綠化地帶改劃為住宅用途,當中不少散村聚落就在此政策下被完全拆遷,橫洲三村、小欖新村、乾坑、馬等多條鄉村被徵收改劃作住宅。除了作公營房屋發展,亦有不少被政府納入賣地計劃內,規劃成中低密度住宅。例如上述小欖新村與乾坑,正正是將散村綠化帶改劃為住宅(丙類),然後再經賣地計劃售予地產商。

與此同時,政府亦正計劃修改《城市規劃條例》,將兩輪申述合併成一輪、申述人須獲城規會選中才可親身發言、取消12A條公眾提出的改劃權利等。城規會現時委員已由非民選委任,加上這些舉動將大幅削弱城規程序的公眾參與,令到公眾意見、基層居住的權利更難以在城規程序中獲彰顯。

與此同時,2015年提出新農業政策中,研究設立「農業優先區」,其原意是找出較高農業活動價值的「農業優先區」(Agricultural Priority Area,即APA)的可行性及優點,以便這些農地用作長遠農業用途。然而在今年的《施政報告》中,早已拖延5年仍未公佈的《農業優先區顧問研究》,被演繹成「研究釋放可發展土地」,完全與當日設立APA保育農地的原則完全違背。

在過去幾年,雖然常耕農地的面積有所增長,但在「北部都會區」因素下,不少具長遠農業發展潛力的土地,已有業主陸續打算收回農地,在等待正式發展推行前,先將農地改作棕地、或屆時直接提出與政府共同發展/換地等。當APA報告未完成,不少常耕農地可能就已經被改變用途,無法再回復為農業景觀。

雖然《施政報告》亦指出政府會推動業界升級轉型、邁向現代化和持續發展,可是在沒有穩定可以耕種的土地,農業又何以持續發展?